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1.改革自评表
2.《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简称校学生会),英文译名为Henan Kaifeng College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Communication,本会是在中共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委员会领导,在共青团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令,体现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学生会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始终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自己培养成“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成为素质高、能力强、乐意为他人服务的创造型和开拓型人才,坚持引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以德树人,使同学们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努力学习,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第三条本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河南省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四条本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在校党委和省学联的领导下、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组织章程开展工作,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协助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美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协助学校各级党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学生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促进同学之间的交流和团结,加强同兄弟学校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开阔知识视野,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舞台。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在广大同学当中更好地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追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坚持精干原则,规范学生干事的遴选条件和程序,强化学生干事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突出、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知名度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第五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六条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学校党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章程开展工作,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五)指导各学院学生会工作,完善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联动工作机制,重点从制度建设、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学院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六)加强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同兄弟院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树立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的良好形象。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会员资格
凡取得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受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除外),承认本会章程,不分年龄、民族、政治面貌、性别等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享有的基本权利及义务
会员要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及荣誉;服从本会领导,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履行本章程所规定的义务。遵守大学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提高自身素质的义务。揭发学生会内部违反学生会章则行为的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及本章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合理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批评并要求答复;
(三)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学校有关部门转达建议、意见及要求;
(六)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条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会员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经常任代表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后,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二条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学代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第十三条学代会须有到会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大会通过决议实行举手表决制,重要人事任免实行无记名票决制。除对章程及其修正案(草案)的表决须以全体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应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 学代会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常任代表会、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常任代表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学代会代表条件
按照有关规定,学生代表应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学生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深得同学的拥护、信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的意见,是非分明,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第十六条 学代会代表产生程序
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代表的条件、分配名额和构成要求,根据多数学生组织和多数青年学生的意见,与有关单位团组织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要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单位青年学生和有关方面意见。
在筹备工作小组初审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并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方法,由各选举单位决定。各选举单位在选举前要充分准备,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后,再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各学院进行代表资格审查,将名单报校团委同意后确认。
第四章 常设机构
第十七条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以下简称常代会)是本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权力机构。
第十八条 常代会由学代会当选的常任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一年,学代会如提前或延期召开,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九条 常任代表候选人由各学院从出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中民主推荐产生。常任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的,由缺额单位推荐。
第二十条 常任代表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两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常任代表全体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任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常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须经全体常任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 常代会不得代替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二十二条 常代会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定期听取、审议学生会主席团的述职和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决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四)在学代会闭会期间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六)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三条 常设代表职权
(一)在常代会上有发表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拥有表决权;
(二)如遇特殊情况,经五分之三以上的常设代表联名,可以申请提前召开常设代表会议。
第二十四条 常设代表义务
(一)反映同学问题,代表维护同学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常设代表会议。
第五章 执行机构
第二十五条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以下简称校学生会主席团)是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执行机构的领导机构。
第二十六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由学代会选举产生,成员不超过5人。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二十七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按月实行轮值制度,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主席团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及其常代会的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定;
(二)根据本章程和常代会通过的工作制度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和总体工作计划,领导各工作部门工作;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秘书长,秘书长由专职团干部兼任;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决定工作部门的设置与职责;
(五)召开召集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六)行使学代会及其常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是学代会及其常代会的执行机构,受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
第三十条 学生会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每个工作部门成员设负责人3至4人,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6人。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及其成员,由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考察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 学生会职能
(一)贯彻落实学代会及其常代会和学生会主席团部署的任务和决定;
(二)制定各部门工作计划,履行各部门职能;
(三)收集和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同学利益;
(四)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创新创业创优活动;
(五)维护并宣传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的形象。
第三十二条 主席团
在校团委指导下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重点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例会,研究讨论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各项工作的完成,并对其进行考评。
第三十三条 学生会部门及平台职能
秘书处
作为学生会的中枢机构,是学生会内部的协调部门,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账目管理、场地申请、物品采购和保管,为学生会各项工作提供支持;负责会议组织及记录、文件起草整理、人员档案管理,安排学生会成员值班;传达工作通知,落实学生会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开展,随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重大活动的临时调配;加强与各分院学生会、学生组织及兄弟院校的沟通交流。
文体部
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丰富广大同学业余文化生活”为宗旨,积极、活泼、有效的开展各项学院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的职能部门。其肩负着丰富学院艺术体育文化生活的重任。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与体育活动,装点着学院的各个舞台,将欢声笑语、莺歌燕舞,注入点线之间的大学生活。
学风建设部
主要工作是围绕学风建设出发,旨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监督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培养同学自律意识,全面推进学风建设,表扬和批评班级、宿舍及个人,纠正不良学风,拓宽知识范围,提高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实践外联部
实践外联部是对外联系的窗口,为同学们提供更多的机会。利用自身优点加强与社会的交流以及兄弟学校的交流。丰富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校学生会与二级学院之间的联系。与学校各有关部门建立广泛的联系,组织学生与有关单位的交流会、社会调查、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增强学生创业就业方面的意识,增进学生与社会之间的交流。
网络宣传部
专门负责面向校内校外宣传学生会工作成果及精神面貌的主要部门,是学生会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是引领大学生思想,积极传播正能量,宣传和推广学生会各项校园活动的部门。网络宣传部通过海报、新闻撰写和网络等途径,及时更新媒介信息,让更多学生了解和关注校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为各项活动的进行做好前、中、后期的宣传,方便学生及时了解校园的各项动态。
权益服务部
秉承“全心权益”的宗旨,及时对同学们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做出反应并及时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加以解决。始终以建立健全学生维权机制为宗旨,致力于“服务型”学生会的建设,为广大同学提供了一个发声平台。帮助同学们在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困难为同学们争取应有的利益,通过收集与处理同学们的诉求和意见建议,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第七章 工作人员
第三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反对分裂,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学业优良、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第三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违纪和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十六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40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负责人,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三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遴选,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遴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三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须模范地履行本章程第八九条所规定的会员的各项义务,接受学代会及其常代会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履职能力、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的监督、考核。
第三十九条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八章 学院学生会
第四十条 学院学生会属于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学院联系同学的主要学生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的领导,并接受所在学院团组织、校学生会的指导。
第四十一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是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每年召开一次。学院学生会须及时将大会召开情况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四十二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院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四十三条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成员不超过3人。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工作人员应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学院团组织同意,由学院党组织确定。各院学生会主席在任职期间为当然的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会常任代表,任职结束后也相应退出常代会。
第四十四条 校学生会每年至少1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等形式听取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及意见建议,对学院学生会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开。
第四十五条 学院学生会章程由各学院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章程制定办法》及本章程制定和修订,将草案报校学生会核准,后报学院党委审定,交由经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审议通过后报校学生会核准。
第九章 经 费
第四十六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实践、科技服务创收和在校团委指导下接受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合理收入;
(三)其他经费来源。
第四十七条 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按照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四十八条 学生会必须由常代会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常代会讨论通过后方能生效。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 本章程在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制度、文件、决定。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学生会及常任代表会所有。
3.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4.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5.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6.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7.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3年6月10日
地 点:河南开封传媒学院艺术楼报告厅
代表数量:217人
主要议程: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常任代表会、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常任代表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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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